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威宝(芦台)数码影像材料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、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公告
发布于:2021-12-16 14:19:25
依据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(2021)冀02执恢4223号之一、(2021)冀02执恢422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,将威宝(芦台)数码影像材料有限公司坐落于芦台经济开发区农业总公司三社区,唐芦国用(2015)第0001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、唐房权证芦私字第201407号房屋所有权证过户至唐山瀛杰商贸有限公司名下,原登记在威宝(芦台)数码影像材料有限公司名下的唐芦国用(2015)第0001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、唐房权证芦私字第201407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,特此公告。
芦台经济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1年12月16日